精神分裂癥能“徹底根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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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癥是精神科疾病中比較常見的一種疾病,其較長的病程、較高的復發率使得不少患者家屬從治療之初就一直比較擔憂:
我家人的病能徹底治愈嗎?
他/她會不會再次復發?
既然將來會復發,那現在的治療還有必要嗎?
等等等等。
“徹底根治”是偽概念
幾乎是不存在的
很多患者與家屬對于“治愈”的理解是:可以停止藥物等一切治療手段,且患者終生不再復發。
事實上,幾乎沒有疾病是可以保證在治療結束后終生不再復發的,不僅僅是精神分裂癥,很多其他疾病也是如此。“徹底根治”是偽概念,是幾乎不會存在的。
精神分裂癥怎樣算痊愈?
精神癥狀消失或緩解,并恢復至正常情況;
精神分裂癥患者對癥狀及發病因素的分析和認識程度;
患者能適應正常工作及學習的情況,即恢復社會功能。
精神分裂癥復發
四大影響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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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疾病本身的客觀因素
精神分裂的病因是相當復雜的,如病前性格缺陷(內向、孤僻、不善于與別人交往等),家族遺傳史,以及病人所處的生活環境等。
疾病是可以通過藥物治療緩解的,但是以上這些因素卻無法馬上能得到改善,因此當病人病情穩定回歸社會后,以上因素若未得到改善或緩解,就容易造成病人疾病復發。
02 救治不及時
由于精神衛生知識還不夠普及,大眾對于精神病的早期癥狀并不是很清楚,當家里成員出現這些癥狀時,難以及時察覺和就醫,往往是當精神癥狀發展到較為嚴重時,才被送往醫院,從而耽誤了治療。疾病未徹底控制,反復發作的機會便會增多。
03 病人依從性差
不遵從醫囑服藥,是精神分裂癥反復發作一個較為重要的因素。
相當一部分病人對服藥有僥幸心理,當病情得到控制,癥狀緩解時,便自行減藥甚至干脆停藥,認為自己不再需要接受治療,結果造成疾病的反復發作。
04 社會的誤解和病人自身的病恥感
社會歧視對病人是有很嚴重的負面影響的。許多人對精神病缺乏正確認識,不能用正確的方式對待精神病人。
精神病人自身也往往有一種病恥感,以自己得過精神病而覺得羞恥。當精神病人治療好轉回歸社會、家庭后,無論在找工作、交朋友、婚姻上都會遇到許多阻力,病人逐漸自卑、消極、苦惱情緒,卻不愿到醫院治療,造成復發。
精神分裂癥治療原則
盡早診療、充分治療、長期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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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精神障礙患者,我們強調一定要:盡早診療,充分治療和長期治療。并且一定要與主治醫生密切合作,建立醫患聯盟,共同應對疾病,來爭取最大程度的康復。
精神分裂癥的治療目前主要以藥物治療為主(如奧氮平片),能有效地控制精神分裂癥的精神癥狀,也可緩解精神分裂癥及相關疾病的繼發性情感癥狀(注:患者須由專業醫生診斷后才能按醫囑服藥,且切不可自行改變用藥方案)。
當然精神分裂癥的治療不限于藥物治療一種方法,心理治療非常重要,它有助于患者解除心理社會因素帶來的負面影響,加強對疾病的正確認知,對治療的正確認識和采取正確的應對策略。
除此之外,還有物理治療,音樂、體育治療等各種方法可供選擇,對疾病的康復都有積極意義,具體選擇因人而異,效果也是千差萬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