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藥酊與醉駕的關系
2017-04-14
來源:網絡
? 酒駕入刑已漸入人心,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服 用藥 物之后開車,其危險程度不遜于酒駕。抱著對自己和他人生命負責的態度,除不能酒后駕車外,開車時也要避免服用一些會影響司機駕車的藥物。究竟哪些藥物會影響安全駕駛呢 云南白藥 酊為其中之一,其成分為田七、冰片、散瘀草、白牛膽、穿山龍、淮山藥、苦良姜、老鸛草、酒精。因為其含有酒精,故服藥后有可能對精神的集中有影響。
專家提醒:駕車前慎用藥,云南白藥酊是其中一種。
專家提醒司機朋友,開車前應避免服用5類 藥品 。一類是服了讓人產生頭暈、嗜睡、視覺模糊的藥,如速效傷風膠囊、感康、新康泰克、暈車藥、安定等;第二類是服了讓人反應慢、變遲鈍的 止痛 藥,如芬必得、布洛芬等;第三類是服了讓人產生興奮的藥,如硝酸甘油、諾龍、洛貝林等,服了這類藥會神經興奮,讓人行動不靈敏;第四類是服了會被誤認為喝了酒的藥,如藿香正氣水、云南白藥酊,因為這類藥里含有酒精成分;第五類是降壓藥,服用后容易引起頭痛、炫目、產生幻覺,影響正常駕駛。凡服用以上藥物者,尤其是一些需長期服藥的慢性病患者,若需駕車,應在 醫生 的指導下改服其他藥物。 藥店 藥師 在向顧客出售這些藥物時,不妨多問一句,給顧客以適當提醒。在大部分車主關注酒駕的同時卻忽略了一個與酒駕同樣有著危害性的藥駕。事實上,在國外,藥駕的責任和酒駕相當。而根據我國新的法規,“酒駕”、“醉駕”要入刑,這已是眾所周知的事了,但藥駕只能靠自覺,而且藥駕的危害很多車主并不了解。
部分醫檢后不能駕車“藥駕”的危險并不亞于“酒駕”。開車人不僅要嚴禁酒后駕車,同時也要杜絕藥后駕車。所謂“藥駕”,就是指開車人服用了一些藥物后駕車出行。據交警介紹,從2008年5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已正式實施。與過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有所不同,該法在第二十二條中規定,“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不得駕駛機動車”,第一次為“藥后駕車”亮起了紅燈。
專家提醒:駕車前慎用藥,云南白藥酊是其中一種。
專家提醒司機朋友,開車前應避免服用5類 藥品 。一類是服了讓人產生頭暈、嗜睡、視覺模糊的藥,如速效傷風膠囊、感康、新康泰克、暈車藥、安定等;第二類是服了讓人反應慢、變遲鈍的 止痛 藥,如芬必得、布洛芬等;第三類是服了讓人產生興奮的藥,如硝酸甘油、諾龍、洛貝林等,服了這類藥會神經興奮,讓人行動不靈敏;第四類是服了會被誤認為喝了酒的藥,如藿香正氣水、云南白藥酊,因為這類藥里含有酒精成分;第五類是降壓藥,服用后容易引起頭痛、炫目、產生幻覺,影響正常駕駛。凡服用以上藥物者,尤其是一些需長期服藥的慢性病患者,若需駕車,應在 醫生 的指導下改服其他藥物。 藥店 藥師 在向顧客出售這些藥物時,不妨多問一句,給顧客以適當提醒。在大部分車主關注酒駕的同時卻忽略了一個與酒駕同樣有著危害性的藥駕。事實上,在國外,藥駕的責任和酒駕相當。而根據我國新的法規,“酒駕”、“醉駕”要入刑,這已是眾所周知的事了,但藥駕只能靠自覺,而且藥駕的危害很多車主并不了解。
部分醫檢后不能駕車“藥駕”的危險并不亞于“酒駕”。開車人不僅要嚴禁酒后駕車,同時也要杜絕藥后駕車。所謂“藥駕”,就是指開車人服用了一些藥物后駕車出行。據交警介紹,從2008年5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已正式實施。與過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有所不同,該法在第二十二條中規定,“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不得駕駛機動車”,第一次為“藥后駕車”亮起了紅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