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酸特比萘芬片使用方法為:口服 成人:每次0.25克,每日一次,療程如下: 皮膚感染的療程:手足癬[趾(指)間型和跖型]:2~6周;體癬、股癬:2~4周。 皮膚念珠菌?。?~4周。在真菌學治愈幾周,才可見到皮膚外觀完全正常以及感染癥消失。 頭發和頭皮感染的療程:頭癬:4周,頭癬多數發生于兒童。 甲癬:絕大多數患者的療程為6周~3個月。其中的年青患者因甲生長正常而能縮短療程,故除拇指(趾)甲外,小于3個月的治療可能已足夠。 在其它病例中,療程通常只需3個月。某些患者,特別是那些大拇指(趾)甲感染的患者,可能需6個月或更長的時間。在第一周治療中見到甲生長緩慢大患者,其療程可能需超過3個月。在真菌學治愈和停止治療后幾個月,可看到病情繼續好轉至甲板外觀完全正常,這是因為健康的甲組織生長需要時間。但是在使用期間,需要注意以下事項:1. 肝或腎功能不全(肝酐清除率<50ml/分,血清肌酐>300u mol/L)者,特比萘芬劑量應減少50%(見“不良反應”)。應置于兒童接觸不到的地方。 2. 妊娠與哺乳動物研究顯示,對胎兒和生育力無不良影響。由于用于孕婦的經驗極有限。因此,應權衡利弊,原則上孕婦不應使用。特比萘芬可經乳汁排泄,故接受特比萘芬口服治療的母親不應哺乳。 3. 相互作用研究證明,特比萘芬幾乎不影響經由細胞色素P450酶系代謝的藥物(如環孢素、D860或口服避孕藥)的清除。然而,使用口服避孕藥的婦女應慎用,因為極少數人可能月經失調。此外,肝藥酶誘導藥(如利福平等)可加速特比萘芬的血漿清除,肝藥酶抑制藥(如西米替丁等)則可抑制其清除,故如果需用以上藥物,則需將特比萘芬的劑量作適當調整。 4.口服對花斑癬無效。鹽酸特比萘芬片的使用禁忌:對鹽酸特比萘芬及其它成分過敏者禁用。另外,就是需要謹遵醫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