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吡酯片使用方法為:推薦從低劑量開始治療,逐漸加至有效劑量。劑量調整應從每晚口服25 mg開始,服用1周,隨后,每周增加劑量25-50 mg,分2次服用。劑量應根據臨床療效進行調整。有些患者可能每日服用1次即可達到療效。在加用治療的臨床試驗中,200 mg是產生療效的最低劑量,也是研究中設置的最低劑量,因此認為這一劑量是最小的有效劑量。通常的日劑量為200-400 mg/日,分2次服用,個別患者口服劑量高達 1600 mg/日。應用本藥治療時,不必監測血漿托吡酯濃度即可達到治療的最佳療效。在應用苯妥英治療同時加用本藥治療時,僅有極少數病例需調整苯妥英的劑量,以達到最佳臨床療效。在本藥治療時,加用或停用苯妥英和卡馬西平治療時,可能需要調整本藥的劑量。上述推薦的劑量適用于所有成人,包括老年人和無腎臟疾患的患者。由于血液透析可清除血漿中的,因此在進行血液透析期間應將本藥的日劑量補充至原日劑量的1.5倍,在進行血液透析的開始和結束時,補充劑量應分次服用。根據所使用的透析設備的特點,補充劑量可能有所差異。在12歲及12歲以下兒童中應用本藥的經驗較少。但是在使用期間,需要注意以下事項:包括本藥在內的抗癲癇藥物應逐漸停藥,以使癲癇發作頻率增高的可能性減至最低。在臨床試驗中,每周減量100 mg/日。某些病人在無并發癥的情況下,停藥過程可加速。原型托吡酯及其代謝產物的主要排泄途徑為腎臟清除,腎臟清除的能力與腎臟的功能有關,而與年齡無關,伴有中度或重度腎功能損害的患者達到穩態血漿濃度的時間可能需10-15天,而腎功能正常的患者只需4-8天。與所有患者一樣,劑量調整應根據臨床療效進行(如對癲癇發作的控制、副作用的發生),并且需了解對于已知有腎臟損害的患者,在每個劑量下達到穩態血漿濃度的時間均需延長。某些患者,尤其是伴有潛在腎病因素的患者,可能有增加腎結石形成的危險。建議大量飲水以減少其危險因素,包括腎石形成前期以及具有腎石癥和高鈣尿的家族史。在托吡酯治療期間,無一危險因素被證明可確實導致腎石形成。此外,患者所服用的其它與腎石癥有關的藥物,可能也會增加危險因素。與所有抗癲癇藥物一樣,本藥作用于中樞神經系統,可產生嗜睡、頭暈或其它相關癥狀。這些不良反應不論是輕度或是中度,均是患者在駕駛汽車或操縱機器時,尤其是在患者各自獲得用藥經驗之前所存在的潛在危險因素。托吡酯片的使用禁忌:已知對本品過敏者禁用。另外,就是需要謹遵醫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