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喹莫特乳膏主要適用于用于治療水痘-帶狀皰疹Ⅰ型、Ⅱ型單純皰疹的感染,包括初發和復發的生殖器皰疹。本品在醫生指導下,可用于阿昔洛韋的所有適應證(如乙肝尖銳濕疣全身性皰疹)。在服用本品時,用法用量如下:1. 每周3次(星期一、三、五或二、四、六),臨睡前用藥。在醫生處方下合理用藥以發揮本品的最大療效。建議用藥前和用藥后洗手。5%咪喹莫特乳膏采用軟管/復合膜包裝,每1g乳膏可涂抹面積為80平方厘米的疣體。2. 將藥膏均勻涂抹一薄層于疣患處,輕輕按摩直到藥物完全吸收,并保留6-10小時,用藥部位不要封包。在涂藥膏6-10小時期間請勿洗澡;3. 6-10小時后,用清水和中性皂將藥物從疣患處洗掉;4. 患者應持續使用藥膏,直到疣體完全清除;疣體最快2-4周清除,一般在8-12周清除,最多不超過16周。5. 用藥后局部有輕度紅斑者,可不必停藥而持續使用;如患者感到全身不適或出現較為明顯的局部皮膚反應(如出現較明顯的水腫、糜爛、疼痛等表現)時,應停用藥物數次,待反應減輕后再繼續用藥。藥物都會有一定的不良反應,數病人在治療過程中無任何不良反應。用藥數次后,臨床上可能出現的不良反應多為輕、中度的局部皮膚炎癥反應,如局部皮膚可能出現紅斑、水腫、糜爛、潰瘍、脫屑、灼熱、疼痛、瘙癢等;偶有短暫低熱、以上癥狀停藥后均能迅速恢復。如反應輕微,可繼續用藥;若反應嚴重應及時停藥并就醫。據國外資料報道,與咪喹莫特乳膏可能有關的不良反應包括:用藥部位不適:疣體部位反應(灼燒、色素沉著、發炎、瘙癢、疼痛、皮疹、敏感、潰瘍、刺痛、壓痛)。遠側部位反應(出血、灼燒、瘙癢、疼痛、壓痛);全身反應:疲勞、發熱、流感樣癥狀;中樞和周圍神經系統:頭痛;胃腸系統:腹瀉;肌-骨髓系統:肌痛。藥物的使用過程中,建議遵循正確的用法用量,以免出現服用量不足藥效降低或者是服用過量,危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