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培酮口崩片服用時將片劑置于舌上,幾秒鐘內崩解,無需用水即可吞服(也可以用水吞服)。 由使用其它抗精神病藥改用本品者:開始使用時,應漸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藥。若患者原來使用的是抗精神病藥的長效注射劑,則在原定下一次注射時開始使用本品來替換該藥治療。對已用的抗帕金森氏癥藥物是否需要繼續使用則應定期進行再評定。 成人:每日1次或每日2次。推薦起始劑量為一次1mg,一日2次,第二天增加到一次2mg,一日2次;如能耐受,第三天可增加到一次3mg,一日2次。此后,可維持此劑量不變或根據個人情況進一步調整。 為期1~2年的臨床試驗表明,利培酮延緩精神分裂癥復發的有效劑量為每日2~8mg,同時也證實了采用一日一次給藥方式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試驗中起始劑量為第一日1mg,第二天增加到一日2mg,第三天可增加到一日4mg,此后,可維持此劑量不變或根據個人情況進一步調整。 臨床醫師應定期對患者進行再評估以確定用適當劑量進行維持治療的必要性。 不管采用何種給藥方式,對某些患者應進行緩慢的劑量調整,調整的時間間隔一般應不少于1周。調整時,推薦劑量增減幅度以1~2mg的小劑量進行。 利培酮的最大有效劑量范圍為一日4~8mg,但需一日2次,每日劑量超過6mg給藥不能證明比較低劑量更有效,而且同出現更多的錐體外系癥狀和其它副作用有關,因此一般不推薦使用。由于對劑量大于每口16mg的用藥安全性尚未評價,因此每日用藥劑量不應超過16mg。 在需要加強鎮靜作用時,可加用苯二氮卓類藥物。 老年人:建議起始劑量為一次0.5mg,一日2次。根據個體需要,劑量逐漸增大到一次1-2mg,一日2次。劑量調整間隔應不少于l周,劑量增減幅度為一次0.5mg,一日2次。在獲得更多經驗前,老年人應慎用利培酮。 肝病和腎病患者:建議起始劑量為一次0.5mg,一日2次。根據個體需要,劑量逐漸增大到一次1~2mg,一日2次。劑量調整間隔應不少于1周,劑量增減幅度為一次0.5mg, 一日2次。這些患者的臨床應用經驗有限,用藥應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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